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12-04-01-25044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将军山粤港澳大湾区数创园(一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将军山粤港澳大湾区数创园(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将军山粤港澳大湾区数创园(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将军山片区 | ||
资金来源 | 私营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私营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深沿江高速以南、开发大道以西, 总占地约3983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8410平方米,分两个地块。一号地块占地20934平方米,建筑面积60765.18平方米;二号地块占地18902平方米,建筑面积77644.83平方米。 其中一号地块4栋标准厂房,包含3栋5层多层厂房,1栋12层高层厂房,地下室3433.3㎡;二号地块3栋标准厂房,2栋6层多层厂房,1栋13层高层厂房,地下室7462.41m2。(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非概念方案或创意发挥的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业工程深化图纸设计审查、配合竣工图审查、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如有)、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配合相关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如有)、设计分包管理等(如有)。具体详见合同及发包人要求的要求。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拆卸工程、清表平整工程、围蔽工程等)、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编制(如有)、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45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45日历天,自双方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计; (2)施工工期405日历天,自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9366.5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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