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18-04-01-81376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级奖补资金30%、增城区财政资金7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刘家村、围园村、拖罗村等16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状8座厌氧池或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成AO或A2O一体化设备,新建DN50-DN300排水管道约6.379km、检查井294座,新建厌氧池4座、A20一体化设备1座,总改造或新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92吨/天,配套实施现状人工湿地更换填料,破损管网重建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刘家村、围园村、拖罗村等16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状8座厌氧池或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成AO或A2O一体化设备,新建DN50-DN300排水管道约6.379km、检查井294座,新建厌氧池4座、A20一体化设备1座,总改造或新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92吨/天,配套实施现状人工湿地更换填料,破损管网重建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77.48882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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