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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供热集团与华能吉林发电公司九台电厂联网项目

· 2022-09-22
招标公告

长春市供热集团与华能吉林发电公司九台电厂联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为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的厂外热网主管网分支线,新建零级网供热管道路由长度2030m,管径为DN800m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 3647.73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J3205820001000702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与华能吉林发电公司九台电厂联网项目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总投资(万元):3647.73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的厂外热网主管网分支线,新建零级网供热管道路由长度2030m,管径为DN800m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2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2日2022年09月28日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钱艳芳

联系电话:0431-8533087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8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供热集团与华能吉林发电公司九台电厂联网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2-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与华能吉林发电公司九台电厂联网项目已由长经经发审字【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与华能吉林发电公司九台电厂联网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的厂外热网主管网分支线,新建零级网供热管道路由长度2030m,管径为DN800m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零级网供热管线起点位于长春绕城高速东侧,途径乙二街,北区丙二路,终点为102国道,管线总长2030m。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招标控制价:3647.72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钱艳芳

联系电话:0431-853308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鑫鑫

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10、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6室邮编:130028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8日 16时00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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