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 2024 年排⽔设施提升⼯程II 标段 (⼯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 市 2024 年 排⽔ 设 施提 升 ⼯ 程 II 标段 ( 项 ⽬名 称 )已 浙 江 省发 展 和 改⾰ 委 员会 办 公 室 以 2309-330481-04-01-25009 批 2 准建设,建设资⾦来⾃ 招标⼈⾃ 筹 ,出资⽐例为 100% ,项⽬业主为 海宁 市佳源⽔务有限公司 ,招标⼈为 海宁市佳源⽔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潮⼯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的 海宁市 2024 年排⽔设施提 升⼯程 II 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 进⾏公开招标。
2.项⽬概况与招标范围
元 ,建设 规模: 主 要内容为新 建或改造 污⽔管道 30 公 ⾥及污⽔ 泵站改造 ,并完善 配套附属 设施 ,建 设地点: 海宁市 。
3.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
3.1具备 市政公⽤程施⼯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备有效的 企业安全⽣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 (法定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 ⽣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具有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 ☑ ⾃ 2021-01-01 以 来承 接过 已 竣⼯ 的⻓度 不小于 3公⾥管 径DN1000及以上 的供 ⽔或污 ⽔压⼒ 管 道⼯程 业绩( 同时⼯ 程中有 新建或 改建或 扩容供 ⽔或污 ⽔泵站 ) 业绩 ; (2021年 1⽉1⽇指 的项⽬实 际 竣⼯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 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针对竣⼯ 时间进⾏证明),需提供:①中标 知 书或施 ⼯许可证 (可⼆选 ⼀); ②施⼯合 同(必须 提供) ;③竣⼯ 验收相关 资料(必须提供 ),提供 的 资料应能反 映⼯程规模 及造价,如上 述材料所能 承载的证内 容不能完全体 现业绩要求 的,需同时提
供其他相关的 竣⼯验收资 料,包括但不 限于竣⼯验 收阶段及之 后签署的⼯程 资料,如竣 ⼯图、⼯程价 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的处理⽅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下列要求:
/
3.5 ☑ 投 标⼈须提供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2⽉26⽇发布 的对应资质资质动
态 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投标⼈ 应在投标前 ⾃⾏做好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相 关 信息的维护 ⼯作,并对 企业资质、⼈ 员资格、项 ⽬状况、信 ⽤评价等信息 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 。
(⼆)拟派项⽬负责⼈:
3.6 拟 派项⽬负责 ⼈具有注 册在投标 ⼈单位的 市政专业⼆ 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 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
效 的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 ⽇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程(在建合同⼯程 的 开始时间为 合同⼯程中 标通知书发出 ⽇期,或不 通过招标⽅ 式的则以合同 签订⽇期为 开始时间,结 束 时间为该合 同⼯程验收 合格或合同解 除⽇期)担 任项⽬负责 ⼈(包括⼯程 总承包项⽬ 中的施⼯负责 ⼈)的,不得以拟派项⽬负责⼈的⾝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招标⼈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3.8 ☑ 拟派施⼯现 场专职安全⽣产管理⼈员,具有安全⽣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证书 ,⼈数符合住房和 城 乡建设部《建筑 施⼯企业安全⽣ 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产管 理⼈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 ﹞91号)的规定;
3.9投标⼈及其拟 派项⽬负责⼈未被列⼊建筑市场严重失 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标 ⼈及其拟派 项⽬负责 ⼈未被列⼊ 招标投标 失信⿊名单 (以浙江省 发展和改 ⾰委员会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名单为准);
3.11投标⼈ 及其拟派 项⽬负责 ⼈⾃ 2020-01-01 起 ⾄投标截 ⽌⽇⽌⽆⾏ 贿犯罪记 录,并未 被列⼊失
信被执⾏⼈名单;
3.12 ☑ ① 上述 3.9-3.11 条内容 ⽆需提 供⽹⻚ 截图或 证明,只 需在投标承诺 书中 进⾏承 诺即可 。
②与招标⼈存 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 法⼈、其他 组织或者个 ⼈,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 负 责⼈为同⼀ ⼈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 加同⼀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
招标项⽬投标。
③投标⼈任何 试图影响评 标委员会对 投标⽂件的 评分、⽐较 或者推荐候 选⼈的⾏为 (包括但不限 于 在评标场所 附近围堵评 标专家,向经 过的评标专 家发短信、 打招呼、递纸 条、耳语暗 ⽰等其他施加 不正当影响的⾏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
④与招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其他组织或者个⼈,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投标⽅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件的获取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招标⽂件。
6.投标⽂件的递交
6.1 投 标⽂件 递交的截 ⽌时间 (投标截 ⽌时间 ,下同) 为 2024-02-28 09:00 ,电 ⼦招标 投标交易
平台: 浙⾥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式
招标⼈: 海宁市佳源⽔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潮⼯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 市 硖 ⽯ 街道 东 ⽅ 都 市 小区 地 址: ⽔务⼤楼 11 楼 地 址:
11 幢 1 层-3
联系⼈: ⾦⼥⼠ 联系⼈: 张先⽣
电 话: 0573-87655315 电 话: 0573-87502239
邮 箱: / 邮 箱: /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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